住房服務
住房及取消訂房注意事項
訂
房
說
明
訂房請於訂房日3日內匯訂金(全額房價),如未付訂金恕不予保留客房。匯款後請來電告知姓名、住宿日期、 房型、匯款金額、匯款帳號末5碼以利查詢,經查詢後無誤,將去電詢問入住時間。
取
消
或
延
期
入
住
付款後如因個人因素欲退費,根據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關於
『旅館業個人旅客直接定型化契約範本』所載:
住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,得請求退還訂金100%。 住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-13日前,得請求退還訂金70%。 住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-9日前,得請求退還訂金50%。 住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-6日前,得請求退還訂金40%。 住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-3日前,得請求退還訂金30%。 住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,得請求退還訂金20%。 住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通知或怠於通知,不得請求退費或延期。 入住前1天延期入住者,從入住日起算可延期1個月內住宿。 如因旅館所在地於預定住宿日當日,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(以飯店所在地雲林縣政府頒佈狀況為準則),請以電話聯絡05-6338866本館客服人員,並依飯店規定延期入住日期或退費之。(現場退費不扣手續費,如需匯款退費則扣除匯款手續費30元)
進
時
間
(一)商務房入住時間為平日15:00之後,假日17:00之後,退房時間為中午12點。
(二)汽車房入住時間為21:00之後,若訂房為御品湯、帝王湯可提早為18:00入住。
(三)入住連續假日及春節入住時間視現場房間而調整入住時間,請來電詢問,如有不便,敬請見諒!
退
(一)現場入住汽車房00:00前進房,退房時間為中午12點。
(二)現場入住汽車房00:00後進房,退房時間為進房時間起算12個小時。(電話預訂保留者不適用)
(三)商務房、電話預約訂房及匯款者退房時間一律為12:00整!
超過標準人數費用說明
入住說明